評估政策

評估理念

評估是課程、學與教和回饋循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藉此促進更佳的學習。學校透過評估搜集學生學習過程中的學習成果作為學習顯證,審視學生表現,為學生提供適時和優質回饋,讓他們了解自己的學習進程,調整學習策略,改善或延展學習,達至「評估求進」。


評估模式

1. 進展性評估


目的為促進學生學習,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。各科於每學段設有多元化的評估方式,老師透過觀察學生的學習表現,適時提供回饋及支援,為學生提出改善學習的方法。各科亦提供自評及互評的學習活動,以培養學生成為具自信及能力的評估者。


2. 總結性評估


在每學段終結時進行,以總結學生的學習表現和成果,讓教師檢視課程成效、提升教學質素外,亦讓家長了解子女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,以提供適切的協助。

各級全學年考試安排

年級

第一學段

第二學段

第三學段

一年級

/

模擬考試

段考

二至四年級

段考

段考

段考

五年級

段考

段考

段考

呈分試 ()

六年級

段考

呈分試 ()

段考

呈分試 ()

段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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