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估理念
評估是課程、學與教和回饋循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藉此促進更佳的學習。學校透過評估搜集學生學習過程中的學習成果作為學習顯證,審視學生表現,為學生提供適時和優質回饋,讓他們了解自己的學習進程,調整學習策略,改善或延展學習,達至「評估求進」。
評估模式
1. 進展性評估
目的為促進學生學習,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。各科於每學段設有多元化的評估方式,老師透過觀察學生的學習表現,適時提供回饋及支援,為學生提出改善學習的方法。各科亦提供自評及互評的學習活動,以培養學生成為具自信及能力的評估者。
2. 總結性評估
在每學段終結時進行,以總結學生的學習表現和成果,讓教師檢視課程成效、提升教學質素外,亦讓家長了解子女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,以提供適切的協助。
各級全學年考試安排 | |||
年級 | 第一學段 | 第二學段 | 第三學段 |
一年級 | / | 模擬考試 | 段考 |
二至四年級 | 段考 | 段考 | 段考 |
五年級 | 段考 | 段考 | 段考 呈分試 (一) |
六年級 | 段考 呈分試 (二) | 段考 呈分試 (三) | 段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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